宿舍方案助理 表單

項目

表單

召募

方案助理 實施計畫(公告版)115.08.06

起聘

工作契約書(空白)115.06.10

每月

服務時數表(空白)115.03.06

期初

活動企劃書(空白)115.08.31

學期間

活動成果報告書(空白)115.08.17

學期末

考核表(空白)115.08.17

宿舍方案助理 時間表(115學年度啟用)

時間點

作業

4月第2週

住宿組:實施計畫簽文。

5月第1週

住宿組:新學年方案助理召募。

5月第1~2週

住宿組:報名期間。

5月第3週

(宿舍抽籤

結果確定後)

宿舍專員:面試及錄取通知。

8月第1週

1月第1週

1.住宿組:學期起聘作業(下學期聘期:9月1日~期末考結束日;上學期聘期:2月開學日~5/31)

2.方案助理:繳交以下文件:

(1)已填畢資料和簽名的工作契約書:

A.請下載空白契約書後,黃底處請填畢資料和簽名(可用數位簽名)上傳。

B.空白契約書請見相關表單。

(2)身分證正反面圖片(僑生請用居留證)。

(3)工作證:

A.僅僑生需要,工作許可期間需含起聘日。

B.若新的來不及申請,但舊的日期有含起聘日,可先代替,日後再EMAIL給承辦人抽換。

開學1個月內

10月、3月

方案助理:繳交「方案助理 活動企劃書」給宿舍專員

每月月底

方案助理:每月月底前繳交服務時數表給宿舍專員

學期間

1.方案助理:至少辦理3個方案活動。
2.方案助理:每辦完1個活動後2週內需繳交「方案助理 活動成果報告書」給宿舍專員。

期末考前2週

住宿組:提醒繳交「方案助理 考核表」

寒暑假開始日起第1週

1.方案助理:

(1)繳交「方案助理 考核表」、每個活動的「方案助理 活動成果報告書」,3個方案活動以上或每月皆有服務才可申請。
(2)寒暑假開始日起1週內填寫「考核表」、「成果報告書」(只少3份)並繳給宿舍專員。

2.宿舍專員:3週內上簽,說明書和附件下載處路徑為「臺灣大學學生宿舍管理系統 2.1」→HOME→檔案下載。

宿舍方案助理 Q&A

項目

表單

住宿資格

Q:若選上宿舍方案助理,下學期是否就可以獲得住宿資格?
A:僅限115學年度有住宿資格者,才能申請擔任宿舍方案助理。
住宿資格請見:https://osa_dorm.ntu.edu.tw/Q1-1

取消錄取資格

Q:何種情形會被取消錄取資格?

A:開學後,無抽到、無備取到宿舍者;或僅為短期住宿者(未滿一學期)。

面試通知

Q:已填寫召募表單,何時會收到相關的通知?

A:方案助理未來會跟宿舍專員合作,故面試和錄取由宿舍專員處理,因此,可直接詢問想要服務宿舍的宿舍專員。

工作狀況

Q:每天能夠上班的時間為何?

A:方案助理會在宿舍專員的協助,為住宿生辦理一系列的活動,因此,可直接詢問想要服務宿舍的宿舍專員。

薪資狀況

Q:為何實際領到的薪資跟其他人不一樣、或是每個月實際領到的薪資也不一樣?

A:

1.方案助理學期期間每個月提供15小時的薪資時數,但薪資會扣除勞保自付額(勞保自提)、健保/勞退自提額(外籍生不會扣除健保,且勞退自提為離職儲金,本國籍大部分也不會扣除),故每個人領到的薪資會不一樣,詳問人事室第四組綜合業務組。

2.若方案助理有兼職校內其他工讀,每月的勞保自付額也會不同。

國立臺灣大學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

115學年度宿舍方案助理實施計畫

一、宗旨

為提升學校整體教學及研究水準,增進宿舍教育功能,創造學生多元學習場域,培養學生多元能力,持續辦理宿舍方案助理實施計畫,以促進住宿與學生學習發展,建立學生共同參與之輔導支持與發展體系,增進宿舍之教育功能。

二、專案內容

1.公開召募及甄選宿舍方案助理;執行期間為9 ~12月及隔年2~5月。

2.高年級宿舍每月服務時數15小時,新生宿舍每月服務30小時。

3.宿舍方案助理須配合參加住宿組辦理之培訓課程,並於宿舍專員指導下參加相關工作會議,並於開學後1個月內提交全學期之方案企畫書。

4.方案企畫書經宿舍專員評估適當性及可行性後,宿舍專員將企劃書進行簽文匡列預算,每學期預算以6,000元為編列原則,特殊情況需與舍區股長討論後提住宿組精實會議討論;簽文決行後團隊才可執行。

5.宿舍方案助理需參與工作會議,每月月底前申報前月之服務時數費用。

三、評估與考核

1.宿舍方案助理每次方案執行後均須完成成效評估與成果報告。

2.宿舍專員除依方案執行情形隨時督導與協助宿舍方案助理外,並每月進行續任評估,若達「不再續任宿舍方案助理標準表」者,得評以不再續任。

3.每學期期末由宿舍專員依據「宿舍方案助理考核表」進行獎勵考核申請,通過審核者核發學習獎助金。

 

四、「宿舍方案助理考核表」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事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

115學年度宿舍方案助理考核表

為鼓勵方案助理用心執行宿舍方案活動,每學期依據以下考核表核發學習獎助金,獎助金基準為8,500元,每項皆達成者最高核發10,000元。

 

一、基本資料

姓名

 

服務宿舍

 

 

二、基本考核部分

項次

評核項目

評核標準

考核結果

1

工作會議

1.每月與宿舍專員開會1次以上。

2.全勤出席或經宿舍專員同意請假者。

□達成

□未達成,減1,000

2

工作日誌

每月月底前繳交當月服務時數表。

□達成

□未達成,減1,000

3

服務時數

學期服務時數總計60小時

            或120小時(男一舍、大一女舍)

第1個月:  小時

第2個月:  小時

第3個月:  小時

第4個月:  小時

總計:  小時

□達成60小時

或達成120小時

□59~40小時,減1,000

或119~100小時,減1,000

□39小時以下,減3,000

或99小時以下,減3,000

4

寢室拜訪

每月隨機拜訪問候16間以上寢室。

(除了男一舍、大一女舍,其餘無需考核)

□無需考核

□達成

□未達成,減1,000

5

宿舍服務

每週主動提供預約服務。

(除了男一舍、大一女舍,其餘無需考核)

□無需考核

□達成

□未達成,減1,000

 

三、方案簡表

活動

日期

方案名稱

辦理方式

參與

人數

整體

滿意度

成果

繳交時間

 

 

 

□獨立 □合辦

 

 

 

 

 

 

□獨立 □合辦

 

 

 

 

 

 

□獨立 □合辦

 

 

 

四、方案考核部分

項次

評核項目

評核標準

考核結果

1

方案企畫書

需於開學後1個月內繳交方案企畫書。

本學期繳交企劃書時間:       

□達成

□未達成,減1,000

2

方案數量

每學期需執行至少3項方案。

(註:系列性活動以1項計算。)

□達成

□未達成,減1,000

3

方案成果繳交

每項方案活動後2週內需繳交成果報告書。

□達成

□未達成,減1,000

4

方案參與人數

每項單一宿舍辦理之方案皆達10人以上,3項方案皆為單一宿舍辦理,累計人次須達50人;

每項跨宿舍合辦之方案皆達30人以上。

(註:跨宿舍合辦之方案至多配置3位方案助理。)

□達成,

□未達成,減1,000

5

方案滿意度

每項方案回饋整體滿意度達4.0以上(5點量表)。

□達成,加1,500元

□未全部達成

五、考核結果

考核結果

□核發學習獎助金     元  

□不核發學習獎助金

考核人員

宿舍專員初核:        

承辦人員覆核:

 

 

五、「不再續任宿舍方案助理標準表」

 

評核項目

評核標準

 

 

新生宿舍方案助理

高年級宿舍方案助理

1

出席工作會議

無故缺席宿舍方案助理工作會議3次(含)以上

2

方案數量

學期開始1個月後仍未規劃學習方案,或規劃後無法執行之學習方案達2次以上。

3

方案企畫書

未在活動前撰寫方案企畫書,經勸導1次無效者。

4

方案成果報告

未在學習方案舉辦後撰寫成果報告書,經勸導1次無效者。

5

服務時數

每月少於10小時。

每月少於5小時。

6

服務情形

 

以下4項達2項以上者:

  • 方案企劃與執行過程難以溝通協調,與宿舍專員合作困難,有具體事實3次以上。
  • 繳交文件格式或內容經宿舍專員勸導後仍無法改善,有具體事實3次以上。
  • 宿舍專員致電或寫信無法聯繫到宿舍方案助理,宿舍方案助理無故亦未於3天內主動回覆聯繫3次以上。
  • 個人時間管理不佳,因課業或其他外務具體影響宿舍方案助理服務品質(例活動前無法確認執行細節),有具體事實3次以上。

 

 

 

瀏覽人次 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