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方案助理 表單
項目 |
表單 |
召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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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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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 |
服務時數表(空白)114.02.20 回報表單:https://forms.gle/pqJqFqqQXe5djG2g8 |
期初 |
活動企劃書(空白)114.02.20 |
學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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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末 |
宿舍方案助理 時間表(114學年度啟用)
時間點 |
作業 |
4月第2週 |
住宿組:實施計畫簽文。 |
5月第1週 |
住宿組:新學年方案助理召募。 |
5月第1~2週 |
住宿組:報名期間。 |
5月第3週 (宿舍抽籤 結果確定後) |
宿舍輔導員:面試及錄取通知。 |
8月第1週 1月第1週 |
1.住宿組:學期起聘作業(下學期聘期:9月開學日~期末考結束日;上學期聘期:2月開學日~5/31) 2.方案助理:上傳以下文件: (1)學生證正面。 (2)已填畢資料和簽名的工作契約書: A.請下載空白契約書後,黃底處請填畢資料和簽名(可用數位簽名)上傳。 B.空白契約書請見相關表單。 (3)身分證正反面圖片(僑生請用居留證)。 (4)工作證: A.僅僑生需要,工作許可期間需含起聘日。 B.若新的來不及申請,但舊的日期有含起聘日,可先代替,日後再EMAIL給承辦人抽換。 |
開學1個月內 10月、3月 |
方案助理:繳交「方案助理 活動企劃書」給宿舍輔導員 |
每月月底 |
方案助理:每月月底前上傳服務時數表 |
學期間 |
1.方案助理:至少辦理3個方案活動。 |
期末考前2週 |
住宿組:提醒繳交「方案助理 考核表」 |
寒暑假開始日起第1~2週 |
1.方案助理:繳交「方案助理 考核表」、每個活動的「方案助理 活動成果報告書」,3個方案活動以上或每月皆有服務才可申請: (1)寒暑假開始日起2週內填寫「考核表」、「成果報告書」(只少3份)並繳給宿舍輔導員 (2)繳給宿舍輔導員後,請將「考核表」(WORD檔)上傳到表單。 2.宿舍輔導員:3週內上簽,說明書和附件下載處路徑為「臺灣大學學生宿舍管理系統 2.1」→HOME→檔案下載。 |
宿舍方案助理 Q&A
項目 |
表單 |
住宿資格 |
Q:若選上宿舍方案助理,下學期是否就可以獲得住宿資格? |
取消錄取資格 |
Q:何種情形會被取消錄取資格? A:開學後,無抽到、無備取到宿舍者;或僅為短期住宿者(未滿一學期)。 |
面試通知 |
Q:已填寫召募表單,何時會收到相關的通知? A:方案助理未來會跟宿舍輔導員合作,故面試和錄取由宿舍輔導員處理,因此,可直接詢問想要服務宿舍的宿舍輔導員。 |
工作狀況 |
Q:每天能夠上班的時間為何? A:方案助理會在宿舍輔導員的協助,為住宿生辦理一系列的活動,因此,可直接詢問想要服務宿舍的宿舍輔導員。 |
薪資狀況 |
Q:為何實際領到的薪資跟其他人不一樣、或是每個月實際領到的薪資也不一樣? A: 1.方案助理學期期間每個月提供15小時的薪資時數,但薪資會扣除勞保自付額、健保/勞退自提額(外籍生無須扣除,本國籍大部分也不會扣除),故每個人領到的薪資會不一樣。 2.若方案助理有兼職校內其他工讀,每月的勞保自付額也會不同。 |
宿舍方案助理 實施計畫
一、宗旨
為提升學校整體教學及研究水準,增進宿舍教育功能,創造學生多元學習場域,培養學生多元能力,持續辦理宿舍方案助理實施計畫,以促進住宿與學生學習發展,建立學生共同參與之輔導支持與發展體系,增進宿舍之教育功能。
二、專案內容
1.公開召募及甄選宿舍方案助理,高年級宿舍計24名(每月服務時數15小時),新生宿舍計4名;執行期間為9 ~12月及隔年2~5月。
2.宿舍方案助理須於宿舍輔導員指導下參加相關工作會議,並於開學後1個月內提交全學期之方案企畫書。
3.方案企畫書經宿舍輔導員評估適當性及可行性後,即可由宿舍輔導員指導宿舍方案助理執行。
4.宿舍方案助理需參與工作會議,每月月底前申報前月之服務時數費用。
三、評估與考核
1.宿舍方案助理每次方案執行後均須完成成效評估與成果報告。
2.宿舍輔導員除依方案執行情形隨時督導與協助宿舍方案助理外,並每月進行續任評估,若達「不再續任宿舍方案助理標準表」者,得評以不再續任。
3.對於不續任者,如因此失去住宿資格者,由宿舍輔導員協助辦理轉(退)宿。
4.每學期期末由宿舍輔導員依據「宿舍方案助理考核表」進行獎勵考核申請,通過審核者核發學習獎助金。
四、「不再續任宿舍方案助理標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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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核項目 |
評核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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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宿舍方案助理 |
高年級宿舍方案助理 |
1 |
出席工作會議 |
無故缺席宿舍方案助理工作會議3次(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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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方案數量 |
學期開始1個月後仍未規劃學習方案,或規劃後無法執行之學習方案達2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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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方案企畫書 |
未在活動前撰寫方案企畫書,經勸導1次無效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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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方案成果報告 |
未在學習方案舉辦後撰寫成果報告書,經勸導1次無效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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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務節次 |
每月少於10節。 |
每月少於5節。 |
6 |
服務情形 A版 |
以下3項達2項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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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服務情形 B版 |
以下4項達3項以上者,或任1項有具體事實達3 次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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