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方案助理 時間表(114學年度啟用)

時間點

作業

4月第2

住宿組:實施計畫簽文。

5月第1

住宿組:新學年方案助理召募。

5月第1~2

住宿組:報名期間。

5月第3

(宿舍抽籤

結果確定後)

宿舍輔導員:面試及錄取通知。

8月第1

1月第1

1.住宿組:學期起聘作業(下學期聘期:9月開學日~期末考結束日;上學期聘期:2月開學日~5/31)

2.方案助理:上傳以下文件:

(1)學生證正面。

(2)已填畢資料和簽名的工作契約書:

A.請下載空白契約書後,黃底處請填畢資料和簽名(可用數位簽名)上傳。

B.空白契約書請見相關表單。

(3)身分證正反面圖片(僑生請用居留證)

(4)工作證:

A.僅僑生需要,工作許可期間需含起聘日。

B.若新的來不及申請,但舊的日期有含起聘日,可先代替,日後再EMAIL給承辦人抽換。

開學1個月內

10月、3

方案助理:繳交「方案助理 活動企劃書」給宿舍輔導員

每月月底

方案助理:每月月底前上傳服務時數表

學期間

1.方案助理:至少辦理3個方案活動。
2.方案助理:每辦完1個活動後2週內需繳交「方案助理 活動成果報告書」給宿舍輔導員。

期末考前2

住宿組:提醒繳交「方案助理 考核表」

寒暑假開始日起第1~2

1.方案助理:繳交「方案助理 考核表」、每個活動的「方案助理 活動成果報告書」3個方案活動以上或每月皆有服務才可申請

(1)寒暑假開始日起2週內填寫「考核表」、成果報告書(只少3)繳給宿舍輔導員

(2)繳給宿舍輔導員後,請將「考核表」(WORD)上傳到表單

2.宿舍輔導員:3週內上簽,說明書和附件下載處路徑為「臺灣大學學生宿舍管理系統 2.1」→HOME→檔案下載。

宿舍方案助理 Q&A

項目

表單

住宿資格

Q:若選上宿舍方案助理,下學期是否就可以獲得住宿資格?
A僅限114學年度有住宿資格者,才能申請擔任宿舍方案助理。
住宿資格請見:https://osa_dorm.ntu.edu.tw/Q1-1

取消錄取資格

Q:何種情形會被取消錄取資格?

A:開學後,無抽到、無備取到宿舍者;或僅為短期住宿者(未滿一學期)

面試通知

Q:已填寫召募表單,何時會收到相關的通知?

A:方案助理未來會跟宿舍輔導員合作,故面試和錄取由宿舍輔導員處理,因此,可直接詢問想要服務宿舍的宿舍輔導員。

工作狀況

Q:每天能夠上班的時間為何?

A:方案助理會在宿舍輔導員的協助,為住宿生辦理一系列的活動,因此,可直接詢問想要服務宿舍的宿舍輔導員。

薪資狀況

Q:為何實際領到的薪資跟其他人不一樣、或是每個月實際領到的薪資也不一樣?

A

1.方案助理學期期間每個月提供15小時的薪資時數,但薪資會扣除勞保自付額、健保/勞退自提額(外籍生無須扣除,本國籍大部分也不會扣除),故每個人領到的薪資會不一樣

2.若方案助理有兼職校內其他工讀,每月的勞保自付額也會不同。

宿舍方案助理 實施計畫

、宗旨

為提升學校整體教學及研究水準,增進宿舍教育功能,創造學生多元學習場域,培養學生多元能力,持續辦理宿舍方案助理實施計畫,以促進住宿與學生學習發展,建立學生共同參與之輔導支持與發展體系,增進宿舍之教育功能。

二、專案內容

1.公開召募及甄選宿舍方案助理,高年級宿舍計24(每月服務時數15小時),新生宿舍計4名;執行期間為9 ~12月及隔年2~5月。

2.宿舍方案助理須於宿舍輔導員指導下參加相關工作會議,並於開學後1個月內提交全學期之方案企畫書。

3.方案企畫書經宿舍輔導員評估適當性及可行性後,即可由宿舍輔導員指導宿舍方案助理執行。

4.宿舍方案助理需參與工作會議,每月月底前申報前月之服務時數費用。

三、評估與考核

1.宿舍方案助理每次方案執行後均須完成成效評估與成果報告。

2.宿舍輔導員除依方案執行情形隨時督導與協助宿舍方案助理外,並每月進行續任評估,若達「不再續任宿舍方案助理標準表」者,得評以不再續任。

3.對於不續任者,如因此失去住宿資格者,由宿舍輔導員協助辦理轉(退)宿。

4.每學期期末由宿舍輔導員依據「宿舍方案助理考核表」進行獎勵考核申請,通過審核者核發學習獎助金。

四、「不再續任宿舍方案助理標準表」

 

評核項目

評核標準

 

 

新生宿舍方案助理

高年級宿舍方案助理

1

出席工作會議

無故缺席宿舍方案助理工作會議3()以上

2

方案數量

學期開始1個月後仍未規劃學習方案,或規劃後無法執行之學習方案達2次以上。

3

方案企畫書

未在活動前撰寫方案企畫書,經勸導1次無效者。

4

方案成果報告

未在學習方案舉辦後撰寫成果報告書,經勸導1次無效者。

5

服務節次

每月少於10節。

每月少於5節。

6

服務情形

A

以下3項達2項以上者:

  • 方案企劃與執行過程難以溝通協調,與宿舍輔導員合作困難,有具體事實3次以上。。
  • 繳交文件格式或內容經輔導員勸導後仍無法改善,有具體事實3次以上。
  • 宿舍輔導員致電或寫信無法聯繫到宿舍方案助理宿舍方案助理無故亦未於3天內主動回覆聯繫3次以上。
  • 個人時間管理不佳,因課業或其他外務具體影響宿舍方案助理服務品質(例活動前無法確認執行細節),有具體事實3次以上。

6

服務情形

B

以下4項達3項以上者,或任1項有具體事實達次以上者:

  • 方案企劃與執行過程難以溝通協調,與宿舍輔導員合作困難,有具體事實。
  • 繳交文件格式或內容經輔導員勸導後仍無法改善,有具體事實。
  • 宿舍輔導員致電或寫信無法聯繫到宿舍方案助理宿舍方案助理無故亦未於3天內主動回覆聯繫。
  • 個人時間管理不佳,因課業或其他外務具體影響宿舍方案助理服務品質(例活動前無法確認執行細節),有具體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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